关于在全市开展涉企监管服务违规问题 专项整治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对营商环境建设的指示精神,依据《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吉林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和市委的有关部署,市纪委监委会同市政数局围绕行政审批、执法监管、中介服务、工作作风等涉企监管服务违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现将整治重点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审批方面重点整治不规范、效率低、办事难等问题 1.“放管服”改革不到位、事项不明晰,应放不放、明放暗不放、放责不放权等问题。 2.相关部门落实社会投资新建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制度改革不到位,职责不明确,影响项目进度问题。 3.行政审批中,擅自增加受理条件、增设办理环节,要求企业、群众提供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增加企业、群众负担问题。 (二)执法监管方面重点整治惠企政策不落实,涉企监管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 4.落实涉企优惠政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藏着不给、拖着不办、截留挪用等问题。 5.违反政府制定价格的相关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超范围、超标准、超时限向企业征收费用,越权收费、重复收费等问题。 6.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企保证金有上下限标准的未按下限标准收取问题。 7.强制、暗示企业购买指定产品或中介服务,强制企业人员参加会议、培训、考试、展览、出国考察等活动并收取费用问题。 8.违规违法滥用行政审批、执法检查等职权,向企业提供经营性服务并收取费用问题。 9.借公共活动及其他名义强制要求企业捐赠赞助问题。 10.强制占用企业财物,要求企业无偿或廉价提供商品、劳务或技术,违规借用企业车辆、“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问题。 11.涉企检查部门不认真履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部门粗放执法、过度执法、钓鱼执法、以罚代管等问题。 (三)中介机构方面重点整治违规评估等问题 12.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接受指定第三方中介机构服务问题。 13.对行政许可审批中可共同适用的中介机构评估结果,要求企业多次评估,增加企业负担问题。 (四)工作作风方面重点整治“庸懒散推拖”等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问题 14.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不严格,答复不准确、不全面,造成企业、群众多头跑、重复跑等服务意识淡薄问题。 15.工作敷衍塞责,应当办理而不办理,可以当场解决而不解决,不给好处就卡推拖,给了好处就乱办事等群众观念淡薄问题。 16.擅自脱岗、离岗,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等纪律意识淡薄问题。 举报电话:0432--65150021(吉林市营商环境办) 举报邮箱:jlsrhj6201010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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