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党委关于常态化开展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继续巩固拓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集团公司党委根据市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在全市“基层建设年”中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弘扬党的光荣传统、优良作风,践行党的初心使命、根本宗旨,强化公仆意识、为民情怀,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员领导干部表率作用,结合公司实际,立足本职岗位为人民服务,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激励广大干部群众为推进公司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而努力奋斗,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目标任务 重点围绕疫情防控、高质量发展、保障民生、乡村振兴、便民利民、基层治理等方面,认真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三、方法举措 一是深入调研和自查,精准了解群众需求;二是聚焦“急难愁盼”问题,确定实事项目;三是突出重要时间节点,设计活动主题;四是分级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五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发挥表率示范作用;六是深入开展“党心暖民心”行动,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作用;七是坚持党建引领,凝聚社会力量共同参与。 四、组织领导 (一)压实工作责任。集团党委要履行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重要内容,亲自谋划部署推动。集团党委要根据实际,研究制定实践活动推进措施,强化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快推进。 (二)强化指导推动。集团党委要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采取月调度、季指导等方式,推动实事项目高质高效完成,切实将实事办好办实,办到群众心坎上,突出各自职能特点打造1个工作品牌。 (三)坚持务实求实。要从自身职能、岗位实际与群众需求出发,6月10日前主动下沉基层一线,向群众或服务对象征集实事项目,坚决不能以日常业务工作代替实事项目。要把群众满不满意、认不认可作为检验实事项目成效的重要标准,防止“作秀”“造盆景”,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利用《吉林水务》报充分宣传报道实践活动取得的积极成效;要定期晾晒实践活动项目清单和完成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要及时总结推广实践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根据公司实际,把“群众满不满意、认不认可”作为活动目标,以“改善营商环境”作为抓手,在集团公司范围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活动内容: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认领服务单位(水务集团大客户),帮助大客户解决涉水困难,为各包保单位高质量发展提供水务服务支撑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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