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 暨法律风险防控专题讲座 本报讯(报道员 冯瑶)12月22日下午,集团公司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暨法律风险防控专题讲座,邀请北京大成(吉林)律师事务所于耀武主任主讲,集团公司及股份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机关部室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了现场会议,各基层单位科段长以上管理人员以视频会议方式参会,主会场和15个分会场参加专题讲座总人数接近300人。党委书记、董事长翟国冬主持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本次专题讲座围绕“国企人员和单位犯罪主涉的‘雷区’,律师支招如何防控法律风险”为主题进行了深度的法律知识讲解。讲解的内容包括:国企人员触犯法律的“雷区”有哪些?加强国企合法财产等权益保护,体现法治精神;防范法律风险的“大风大浪”,锁定“刑事合规”的关键问题;“控辩审”三方眼中“国企人员行贿的那些事儿”;防控国企人员触发犯罪“雷区”,需标本兼治;重视企业法务部门建设;防控法律风险,单位应该做的“哪些事儿”;风险反思;律师支持企业健康发展,可以做的“哪些事儿”九部分内容。 结合法律风险防控相关法律知识,在本次讲座中,还例举了吉林森工集团总经理、某省部级官员违法违纪案例,以案释法详细剖析了现实案件中企业管理人员触犯法律的行为及国企人员应规避的法律风险。 党委书记、董事长翟国冬在讲座总结时提出,集团公司是在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的监管下运行,作为企业的一员,我们要使企业运行合规,避免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风险,尤其要预防触犯法律的行为,提高企业内部从业人员学习法律的意识,加强法制教育学习,使企业在良性环境中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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