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开展单位负责人 及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培训 本报讯(报道员 杨明)按照《安全生产法》要求,单位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应通过安全知识培训及考试,获得由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持证上岗,并且要每年进行考试、复检。为更好地完成持证上岗相关人员的年度复检工作,进一步强化单位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能力,集团公司安全保卫部聘请吉林市化工学院安全专家王泽恒老师,于12月8日下午开展专项培训。集团公司、股份公司领导、各基层单位及机关部门党政一把手、主管安全副职及安全员共98人参加了此次培训会。 会上,王泽恒老师围绕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三方面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在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方面,针对进一步完善归档基础资料要求,详细讲解各项基础资料内容、相关表格填写;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方面,解读了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具体内容;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方面,通过详细解读科学编制应急预案方法、应急预案管理、事故应急处置等,进一步强化了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能力。 此次培训进一步促进了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能力的提升,提高了单位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知责履责”意识和安全生产管理技能,为安全生产奠定了扎实的理论基础。会后,安保部组织参培人员进行了考试,为年度复检工作画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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