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党员示范岗”和 “党员责任区”的决定
按照集团党委下发的《关于开展创建“党员示范岗”和“党员责任区”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根据各基层党组织上报,经集团党委认真审核,决定命名白云等12名党员“党员示范岗”称号,命名第一供水厂机电段等12个单位“党员责任区”称号。 一、党员示范岗(12人) 1、白云,第一供水厂一号滤池岗位;2、凌怀玉,第二供水厂机电段岗位;3、于彪,第三供水厂加药间岗位;4、刘意男,第四供水厂调度室岗位;5、王宇风,永庆原水厂取水泵房岗位;6、宋鑫,东关营修分公司调度科岗位;7、国晶,西关营修分公司调度科岗位;8、胡臣,江南营修分公司恒山综合所岗位;9、邹健,江北营修分公司调度科岗位;10、李宗林,中部分公司哈达综合所岗位;11、时妍,水质管理检测中心检测室岗位;12、吴波,七家子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二车间岗位。 二、党员责任区(12个) 1、第一供水厂机电段;2、第二供水厂中控室;3、第三供水厂中控室;4、第四供水厂化验室;5、永庆原水厂原水厂巡线小组;6、东关营修分公司二道江综合所;7、西关营修分公司长春路西所;8、江南营修分公司万科综合所;9、江北营修分公司铁东综合所;10、中部分公司庆丰综合所;11、水质管理检测中心检测岗位责任区;12、七家子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调度中心。 集团党委将对上述“党员示范岗”和“党员责任区”进行授牌,并进行动态管理。“党员示范岗”和“党员责任区”要自授牌之日起,要公开设置悬挂标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所在单位党支部要加强日常管理,每季度对“党员示范岗”和“党员责任区”进行一次考核评价,公司党委将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创建标准且不能有效整改的,随时予以通报,撤销称号,收回标牌。希望被命名的“党员示范岗”和“党员责任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希望广大党员倍加努力,积极投身到创建“党员示范岗”和“党员责任区”活动中,力争产生更多“党员示范岗”和“党员责任区”,真正取得“命名一个岗,树起一面旗,表彰一个岗,带动一大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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